想移居/移民香港?有以下途徑:

 

    1.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移民)
    2.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高才通)
    3.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优才)
    4.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专才)
    5.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科才)
    6.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
    7. 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
    8. 就业签证
    9. 企业家来港投资签证
    10. 受养人签证(适合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11. 受训签证

透过签证在香港居住满7年,提供证明文件,即可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申请资格

1. 年龄:18岁或以上

2. 适用于:外国国民、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分者等

3. 良好品格: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4. 总投资额:3000万港币

5. 财政要求:申请前两年,证明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币个人净资产

6. 投资要求

(1) 其中2700万港币投资股票、基金、债券及房地产等
(2) 2700万港币组合里最多有1000万港币投资非住宅房地产
(3) 剩下300万港币必须投资于科创及其他重点行业

 

项目优势

1. 获批申请人可携同其受养人(包括其配偶及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

2. 一般可获准在港逗留不多于两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不多于三年,其后可在每个三年期届满时再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不多于三年 (“2+3+3”)

3. 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如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4. 如申请人未能符合该在港连续通常居住的规定,但连续符合新计划的财务规定不少于七年,可申请在港无条件限制逗留。如申请获批,申请人可自由处置其投资的资产

申请资格

1. 年龄:18岁或以上

2. 良好品格: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3. A类:申请前一年年薪达港币250万元或以上;或

4. B类:世界百强大学毕业生,申请前5年内有至少3年工作经验;或

5. C类:申请前5年内的世界百强大学毕业生,工作经验不足3年(每年有配额限制)

 

项目优势

1. 审批快速,获批量高

2. 无须先获雇主聘请

3. 无行业、专业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4. 配偶和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可以赴港,配偶工作不受限制,子女可来港读书

5. 申请人及受养人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与本地人享受同样的医疗,教育等福利

申请资格

1. 年龄:18岁或以上

2. 良好品格: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3. 财政要求:必须证明能独力负担其本人及受养人(如果有)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4. 语文能力: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语言能力

5. 基本学历:具备良好学历或专业能力,一般要求为具备由认可大学或高等 教育院校颁授的大学学位。在特殊情况下,能附以证明文件的良好技术资历、可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经验及成就亦可获考虑

6. 两种申请方式

(1) 综合计分制:按年龄、学历、工作经验、人才清单、语文能力及家庭背景6大范畴评分,最低合格分数为80分。一次性获得2年的居留签证,满足在港居住为港贡献要求,2年后可以申请续签,8年的居留签证以2+3+3的形式续签,第7年可以申请转永居

(2) 成就计分制:曾获得国际性奖项,并证明得到同业肯定 / 对其界别发展有重大贡献。一次性获得8年的居留签证,满足要求第7年可以申请转永居

 

项目优势

1. 配偶和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可以赴港,配偶工作不受限制,子女可来港读书

2. 申请人及受养人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与本地人享受同样的医疗,教育等福利

3. 符合人才清单内的行业,额外获得30分,成功机会更高

4. 无需雇主担保

5. 由2023年1月1日起取消年度配额,为期两年

申请资格

1. 年龄:18岁或以上

2. 良好品格: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3. 财政要求:必须证明能独力负担其本人及受养人(如果有)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4. 语文能力: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语言能力

5. 基本学历:具备良好学历或专业能力,一般要求为具备由认可大学或高等 教育院校颁授的大学学位。在特殊情况下,能附以证明文件的良好技术资历、可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经验及成就亦可获考虑,例如大专学历,拥 有5年及以上与香港任职公司工作相关的经验

6. 确实有该职位空缺,从事的工作与其学历或以往工作经验相关

7. 申请人须已确实获得聘用,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

8.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项目优势

1. 配偶和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可以赴港,配偶工作不受限制,子女可来港读书

2. 申请人及受养人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与本地人享受同样的医疗,教育等福利

3. 没有行业限制

4. 没有评分制

5. 能合法在港赚取工作收入

申请资格

1. 年龄:18岁或以上

2. 良好品格: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3. 基本学历:申请人持有具特别认受性的大学所颁授的科学、科技、工程或数学(“STEM”)学科学位,须为一个世界大学排名榜最新公布与STEM相关的排行榜上首100间大学

4. 聘用公司获创新科技署批出有效配额

5. 申请人获聘用公司聘请在香港特区工作的全职雇员

6. 申请人主要从事先进通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网络安全、数据分析、数码娱乐、金融科技、绿色科技、集成电路设计、物联网、材料科学、微电子、量子技术或机械人技术范畴的研发工作

7. 薪酬应不低于香港特区类似职位现时的市场薪酬水平

8. 符合创新科技署发出的获发配额通知书上就相关职位列明的特定条件

 

项目优势

1. 配偶和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可以赴港,配偶工作不受限制,子女可来港读书

2. 申请人及受养人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与本地人享受同样的医疗,教育等福利

3. 没有行业限制

4. 没有评分制

5. 能合法在港赚取工作收入,发展科学技术事业

申请资格

1.  非本地毕业生

(1) 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

(2) 在毕业日期(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内递交在港就业申请

 

2.  非本地应届毕业生

(1) 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后递交回港就业申请

(2) 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

(3) 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可留港24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4) 有意申请留港工作但尚未取得毕业证明的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便等待成绩公布

 

3.  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

(1) 如有意返港工作,须在提出申请时先获得聘用

(2) 受雇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

(3) 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下可留港24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4. 大湾区校园毕业生

(1) 修读内地与香港的大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设立的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所提供的全日制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

(2) 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内向入境处递交来港就业申请

(3) 如有意申请来港工作,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

(4) 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可留港 24 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5) 如有意申请来港工作但仍未获颁授毕业证书,可根据院校发出的毕业证明文件提出申请

 

5. 大湾区校园非应届毕业生

(1) 如有意来港工作,须在提出申请时先获得聘用。

(2) 受雇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

(3) 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下可留港 24 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项目优势

1. 涵盖至本港大学大湾区校园的非本地毕业学生

2. 非本地应届毕业生无需雇主担保

申请资格

1. 年龄:介乎18至40岁

2. 在海外出生(即在中国内地、香港特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以外地方)

3. 父或母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在申请人出生时是已定居海外的中国籍人士

4. 良好品格: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5. 基本学历: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6. 语文能力: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语言能力(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

7. 财政要求:必须证明能独力负担其本人及受养人(如果有)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项目优势

1. 配偶和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可以赴港,配偶工作不受限制,子女可来港读书

2. 申请人及受养人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与本地人享受同样的医疗,教育等福利

3. 无需雇主担保

申请资格

1. 年龄:18岁或以上

2. 良好品格: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3. 基本学历: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4. 确实有该职位空缺,从事的工作与其学历或以往工作经验相关

5. 申请人须已确实获得聘用,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

6.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7.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而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如符合上述所载的准则及一般入境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可根据一般就业政策申请来港就业:

(1) 申请人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或

(2) 申请人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海外”是指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而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

 

项目优势

1. 配偶和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可以赴港,配偶工作不受限制,子女可来港读书

2. 申请人及受养人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与本地人享受同样的医疗,教育等福利

3. 没有行业限制

4. 没有评分制

5. 能合法在港赚取工作收入

申请资格

1. 年龄:18岁或以上

2. 良好品格: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3. 基本学历: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4. 能够对本港经济作出重大贡献,当中会考虑各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计划、营业额、财政资源、投资款额、在本地开设的职位数目,以及引进的新科技或技能等

5. 如欲在港开办或参与初创业务,亦可提出申请

6.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而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如符合上述所载的准则及一般入境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来港投资:

(1) 申请人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或

(2) 申请人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海外”是指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而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

 

项目优势

1. 配偶和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可以赴港,配偶工作不受限制,子女可来港读书

2. 申请人及受养人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与本地人享受同样的医疗,教育等福利

申请资格

1. 保证人如属获准来港就业(以专业人士、开办/参与业务的企业家或受训人士的身份)、就读(获准来港在本港颁授学位的院校修读全日制本地学士学位或研究生课程)或根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或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来港的人士,其下列受养人可申请来港居留

(1) 其配偶;或

(2) 其根据缔结当地有效的法律缔结的同性民事伴侣关系、同性民事结合、“同性婚姻”、异性民事伴侣关系或异性民事结合的另一方,而该身份是缔结当地机关合法和官方承认的;以及

(3) 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

2. 保证人如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不受逗留期限约束的香港居民(即享有入境权或可无条件逗留的人士),其下列受养人可申请来港居留:

(1) 其配偶;或

(2) 根据缔结当地有效的法律缔结的同性民事伴侣关系、同性民事结合、“同性婚姻”、异性民事伴侣关系或异性民事结合的另一方,而该身份是缔结当地机关合法和官方承认的;以及

(3) 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以及

(4)其年龄在60岁或以上的父母。

3. 良好品格: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4. 申请人与保证人能提供合理的关系证明

5. 保证人能够把受养人在港的生活条件维持在基本水平以上,并为他/她提供适当的居所

申请资格

来港受训一段有限期间(不超过12个月)以便学习申请人国家/居住地区所缺乏的特别技能和知识的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如符合下列规定,可获考虑批准:

1. 良好品格: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

2. 申请人来港的真正目的并无疑问,而提供培训的保证公司亦真正为申请人提供培训

3. 保证公司是一所有相当规模的公司,并有能力提供拟议的培训

4. 申请人与保证公司已签署合约

5. 保证公司书面保证会负担申请人在港期间的生活费及在约满后把申请人送返原居地,并保证申请人会在保证公司的处所接受培训直至协定的受训期完结为止,然后返回原居地

6. 可列出理由证明培训课程的拟议时间及内容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