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1. 問:是否一定要是香港發出的文件才能公証?
答:除非是當地收件部門規定, 否則不是香港發出的文件公証人一般都可以進行公証
(特別情況例外)
2. 問:公証服務範圍包括有那些:
答:常見的有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 身份証件類 (身份証、護照)
- 婚姻類証明 (結婚証明、單身証明)
- 出生証、死亡証
- 親屬關係証明
- 買賣 / 送贈財產
- 翻譯証明
- 見證簽署
- 授權委托書
- 聲明書
- 証明書
- 公司証書類 (公司註冊証書、更改名稱証書、商業登記証)
- 公司查冊資料類 (周年申報表、公司章程細則)
- 複本與原本相符証明
- 董事會 / 股東會決議
- 經濟擔保
- 訴訟事務
- 高等法院及領事館加簽服務
- 証明簽字或印鑑式樣